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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飞行新规 发布了那些新规定

作者:同鲲智能安防来源:同鲲智能安防技术有限公司 日期:2018-08-31

 

法律法规网消息 无人机市场最近在中国迅速发展起来,国内无人机技术也越来越好,。但随着越多的人购买无人机的问题也逐渐显露。之前各地都出台了无人机整治文件,最近民航局更是发布了新规。中国民航局将对民用无人机从事

    法律法规网消息 无人机市场最近在中国迅速发展起来,国内无人机技术也越来越好,。但随着越多的人购买无人机的问题也逐渐显露。之前各地都出台了无人机整治文件,最近民航局更是发布了新规。

    中国民航局将对民用无人机从事经营*飞行活动进行规范。8月9日,中国民航局发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飞行活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称,为了规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从事经营*飞行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无人机产业安全、有序、健康发展,参照《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及无人机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办法》规定,取得无人机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活动的主体应当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公民; (二)企业应拥有不少于两架无人机,且以该企业名称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信息系统”中完成无人机实名登记; (三)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经其授权)认可的培训能力(此款仅适用从事培训类经营活动); (四)投保无人机地面第三人责任险。

    《办法》明确,本办法适用的无人机类别为: 视距内运行的非植保类无人机,空机重量从0到15千克,起飞全重从0到25千克; 超视距运行的非植保类无人机,空机重量从0到4千克,起飞全重从0到7千克。植保类无人机无重量限制。对于串、并列运行或者编队运行的无人机,按照无人机总重量计算。对于其他类别的无人机暂不允许开展经营*飞行活动,民航局或地区管理局批准的试点项目除外。

    《办法》还规定,许可证持有人应在飞行活动结束后72小时内,通过系统报送相关作业信息。

中国民航局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飞行活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编写说明中称,近年来,无人机产业发展迅速,在个人消费、农林植保、 地理测绘、环境监测、电力巡线、影视航拍等领域应用广泛。旺盛的市场需求催生了一批无人机运营企业,无人机作业对部分传统通用航空作业领域的替代作用非常明显。但与此同时,很多无人机运营商反映其在运行过程中遇到无法取证的问题。鉴于此,无人机运营企业建议民航行业管理部门尽早出台无人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早日解决其被动“黑飞”的问题。

    据了解,近日,中国民航局运输司已将《办法》下发至民航各地区管理局、监管局,请各管理局和监管局结合工作实际,研提意见。并要求于8月20日下班前提出反馈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民航局:将启动无人机专项治理工作 建立长效管控机制

    [摘要]民航局已经初步完成了民用无人机登记注册系统的开发,将于5月18日上线运行,6月1日起正式对质量在250克以上的无人机实施登记注册。拟将农林喷洒、空中拍照、航空摄影和执照培训四类主要经营项目列为许可对象。

    央广网北京5月16日消息(记者张明浩)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中国民航局今天表示,根据国家空管委的要求,中国民航局将开展无人机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无人机管理各项职责,确保民航飞行安全。

    中国民航局航空安全办公室主任唐伟斌介绍,今年以来,我国民航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安全飞行纪录继续保持国际领先水平。4月份,全行业实现运输飞行84.6万小时,同比增长10.6%;通用航空飞行7.6万小时,同比增长13.9%。截至5月14日,我国民航实现运输航空安全飞行80个月5000万小时,创造了我国民航历史上最好的安全纪录,也高于世界民航平均水平。

    此外,为进一步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维护民航飞行安全和秩序,中国民航局将组织开展无人机专项整治工作,逐步建立无人机管控长效机制。中国民航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瑞庆介绍指出,民航局已经初步完成了民用无人机登记注册系统的开发,将于5月18日上线运行,6月1日起正式对质量在250克以上的无人机实施登记注册。拟将农林喷洒、空中拍照、航空摄影和执照培训四类主要经营项目列为许可对象,综合施策确保民航飞行安全。